《指导意见》提出鼎力开展技术创新、提升产物质量性能、加快培育优势企业、拓展服务应用领域、建立完善尺度体系、强化频率规范使用、推进管控平台建设、推动产物检测认证,促进我国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健康有序生长。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生长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装[2017]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航空工业主管部门,有关单元,有关企业:
民用无人机制造业是近几年快速生长的新兴工业,在个人消费、植保、测绘、能源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发生活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消费类无人机是我国为数不多的能引领全球生长水平的高科技产物之一,已成为中国制造的新名片。但民用无人机工业快速生长的同时,行业规则尺度体系不完善、检测认证体系不健全、宁静监管手段滞后、行业应用类无人机部门核心技术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制造业生长,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生长理念,以推进供应侧结构性革新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围绕提升民用无人机宁静性和技术水平这一核心,推进统一管控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尺度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鼎力促进两化融合及军民深度融合生长,强化工业竞争优势,促进我国民用无人机制造业健康生长。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充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市场主体职位,牢固提升行业竞争优势。更好地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宁静防范、环境营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尺度规范。勉励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推进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凭据引领生长、需求导向、急用先行、重点突破的要求,加快建立民用无人机尺度体系。
坚持宁静生长,技术管控。处置好宁静与生长的关系,以推进民用无人机工业有序生长为目标,促进管控能力提升,保障宁静应用。提高民用无人机产物宁静性能,满足宁静管控要求,推动形成民用无人机可识别、可监控、可追溯的技术管控体系。
(三)生长目标
到2020年,民用无人机工业连续快速生长,产值到达600亿元,年均增速40%以上。
——技术水平连续领先。民用无人机系统集成、自主飞行、智能避障、高精定位能力不停突破,续航能力、宁静性能有效提升。消费类无人机技术保持国际领先,行业应用类无人机技术到达国际先进水平。
——企业生长取得突破。保持消费类无人机企业领先优势,培育一批行业应用类无人机国际知名企业,形成2-5家掌握核心技术、具备世界级影响力的领先企业。
——尺度和检测认证体系基本建立。制修订200项以上民用无人机尺度,满足产物研发和生产、工业应用、宁静监管等行业生长需求,建成民用无人机尺度体系。建设一批民用无人机专业服务机构,开端建立宁静性检测认证和试验验证体系。
——宁静管控技术手段不停完善。国家级宁静管控平台基本建立,企业级监管平台基本实现全笼罩,民用无人机产物全部实现“一机一码”,自动识别率到达100%,满足接入管控平台的功效要求。
到2025年,民用无人机产值到达1800亿元,年均增速25%以上。工业规模、技术水平、企业实力连续保持国际领先势头,建立健全民用无人机尺度、检测认证体系及工业体系,实现民用无人机宁静可控和良性健康生长。
二、主要任务
(一)鼎力开展技术创新
勉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围绕民用无人机动力系统、飞控系统、传感器等开展要害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实时精准定位、动态场景感知与避让、面向庞大环境的自主飞行、群体作业等核心技术;开展小型化通用化载荷设备、高集成度专用芯片、长航时大载重/混合结构无人机研制。加快军工技术向民用转化,推动军工试验试飞、验证设施向民用无人机开放,促进有条件的民用无人机企业加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服务。
(二)提升产物质量性能
需要纳入适航管理的民用无人机,应凭据适航规章进行适航审查。无需纳入适航管理的民用无人机,应通过安装飞行限制软件(含动态电子围栏)和避障系统、在线激活关联实名绑定等方式,满足民用无人机宁静运行要求。加强民用无人机系统、软硬件和通信协议等宁静设计,提高民用无人机传输宁静性和数据�;つ芰�,提升产物在链路丢失、定位失效等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增强应对外部环境滋扰的防护性能水平。民用无人机产物应在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物说明书中,提醒依法依规飞行,警示擅自飞行危害。
(三)加快培育优势企业
研究制定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行业规范条件,宣布切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适时动态调整,引导社会资源向切合规范条件的企业集中。推动民用无人机企业生产制造智能化转型。督促企业落实宁静生产相关规则政策要求,消除宁静生产隐患。勉励企业专业化生长,深入挖掘细分市场应用需求,精准制造产物。勉励企业国际化生长,加快海外市场拓展,加强资本、技术和人才引入。勉励优势企业通过开放平台、共享数据、提供试验验证条件和系统解决方案等方式,促进大中小企业集聚创新,推动生长具有特色的民用无人机工业集群。
(四)拓展服务应用领域
加快民用无人机行业应用基础设施、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技术应用交流平台、新技术演示验证中心等,推进民用无人机在农林植保、物流快递、地理测绘、环境监测、电力巡线、宁静巡查、应急救援等行业领域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在民用无人机领域融合应用,加快提高民用无人机娱乐性及智能作业水平,支持开发多样化衍生产物和服务。加快民用无人机租赁、保险、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生长。拓展民用无人机在文化、教育等领域应用。勉励民用无人机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行业应用创新,生长公共服务供应商,拓展服务领域和价值。
(五)建立完善尺度体系
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尺度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加快民用无人机分级分类、产物宁静性要求、身份编码规则、研制单元基本条件及评价要领、管控平台建设等急需尺度制定,建立健全民用无人机尺度体系。勉励行业协会、工业联盟等社会团体围绕市场需求制定团体尺度,促进经过市场检验的先进团体尺度转化为行业或国家尺度�;贫裼梦奕嘶叨裙驶�,支持加入国际尺度化活动,加强国际尺度制定,提高国际话语权。
(六)强化频率规范使用
科学规划无线电频率资源,统筹民用无人机用频需求,进一步加强民用无人机的无线电频率使用管理。研究制定民用无人机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加强民用无人机及无人机反制设备无线电管理相关事情。
(七)推进管控平台建设
研究制定民用无人机数字身份识别规则、技术方案,实现“一机一码”;引导企业通过加装通信�?椤⒎煽厝砑丁⒃ち艚涌诨蚪幽晒抑贫ǖ耐骋淮湫榈燃际跏侄�,将产物纳入国家统一管控;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广播式自动监视系统或卫星通讯等方式,实现民用无人机可识别、可监视、可管理。推动企业建设产物基础信息数据库及企业级产物监控服务平台,确保全部产物信息挂号,实现民用无人机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建立各省级宁静管理平台,做好与企业级监控服务平台的管理衔接和数据共享,强化本区域内民用无人机的宁静监管事情。加快建设基于民用无人机身份识别和飞行状态的国家级管控平台,建立宁静防护体系,强化管控平台自身宁静保障能力。加强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民用无人机设备进网许可管理。加快民用无人机反制、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制,严格控制和规范反制设备使用。
(八)推动产物检测认证
加强民用无人机试验检测认证、试飞验证等技术和要领研究,形成民用无人机产物宁静性、质量可靠性等检测认证尺度。推动建立一批具有民用无人机检测认证资质和试验验证水平的专业服务机构,满足行业生长需要。强化民用无人机产物宁静性检测认证,构建基于宁静性的民用无人机系统及要害零部件检验检测认证体系,优先开展民用无人机产物满足可识别、可监视、可管理能力的宁静性,以及产物可靠性、环境适应性和电磁兼容性等检验检测认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航空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负担起促进和规范民用无人机工业生长的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凭据当地域生长实际,接纳有效措施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各省级航空工业主管部门应建立省、市、县事情协调机制,在规划体例、政策支持、宁静监管等方面加强指导,协调整决当地域民用无人机工业生长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
利用现有政策渠道,支持开展民用无人机要害技术、应用技术和宁静监管技术及人工智能相关技术研究。加大农用植保无人机的推广扶持力度,利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赔偿机制、智能制造专项等政策加大对民用无人机工业生长的支持。支持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加大技术创新结果�;ちΧ�,推动知识产权共享。勉励地方政府从融资、市场等方面加大对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
(三)注重人才培养
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无人机相关专业,建立多条理多类型的无人机人才培养和服务体系。勉励企业引进国内外高条理技术人才,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勉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育无人机要害技术、宁静管控等急需紧缺型专业人才,构建具有竞争力的高端人才队伍。
(四)发挥协会作用
加快建立全国性的无人机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协会作用。支持建立中国无人机工业创新联盟,推动无人机领域协同创新。发挥行业协会、工业联盟熟悉行业、贴近企业优势,加强宣传和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强化行业自律,促使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从源头上规范民用无人机生产应用。推广多种形式的无人机竞赛及科普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无人机的认知度和宁静使用意识。
(五)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民用无人机制造业行业统计和信息挂号,掌握民用无人机生产企业和产物情况。加强部门协作,发挥管控平台作用,督促企业和用户依法依规生产使用无人机;加强规则尺度约束,攻击恶意竞争、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推进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社会征信系统,营造工业生长良好的环境气氛。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2月6日